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l6780-2007《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和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制定,该标准已于 2007年12月3日发布, 2008年6月1日起实施。为使各水泥生产企业对该标准有更深的了解,本文对标准中能耗限额指标的确定方法进行详细的介绍。
1 概述
由于目前国内不少新型干法生产线仅生产水泥熟料.熟料转到水泥粉磨企业(粉磨站)进行粉磨,因此标准中能耗指标包括水泥熟料生产线“可比熟料综合电耗”和水泥粉磨企业(水泥粉磨站)“可比水泥综合电耗”指标。此外.目前国家有关统计部门统计的水泥能耗包括水泥生产的煤耗以及电耗.并将电耗折算成标煤量.为与之对应.标准中限额指标包括“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和“可比水泥综合能耗”限额。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此次标准中能耗限额分为现有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准入值和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目标值三个等级。作为产品标准.标准中能耗限额指标根据水泥和水泥熟料生产线的规模分类。
对于能耗限额指标的确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主要根据调研的情况及代表性企业标定的能耗,参考各种规模生产线的平均熟料烧成热耗、综合电耗,按照标准中的修正方法修正后确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目标值主要根据国际上发达国家的生产指标及国内一些企业先进的指标确定。保证目前国内有部分企业的指标能达到目标值。新建水泥生产企业能源消耗限额主要根据国家目前的产业政策及目前不同规模新建生产线的技术指标.按照标准中的修正方法修正后确定。
2 能耗限额指标的确定
目前国内熟料产量l 000ffd以上的生产线基本均为新型干法生产线,近几年我国水泥工业不同规模新型干法生产线设计能耗受原燃材料的影响,同一规模生产线的熟料烧成热耗有一定波动。不同规模生产线的熟料烧成热耗和水泥综合电耗相差较大,生产线规模越大,熟料烧成热耗和水泥综合电耗越低。
生产线设计的能耗指标指水泥生产企业在满足设计条件下最佳运行状况时的能耗,根据水泥生产企业3天的运行情况考核。由于生产线在一年的运转过程中,存在设备临时故障必须停窑保温及窑系统烘窑时产量低于设计产量等多方面原因,系统存在止料运行,没有产量或在低产量状态下运行的情况,与正常生产情况相比,其单位产品的能耗大大增加,因此一般水泥企业按年度统计的熟料烧成热耗比设计值高5%~l3%左右。各水泥企业由于设备方面的原因和管理水平等多方面的差异,按年度统计的能耗指标与设计的能耗指标相比相差较大。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近几年来对国内部分有代表性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了热工标定工作。从热工标定的结果可以看出,同规模生产线熟料烧成热耗相差较大。部分生产线热工标定期间熟料烧成热耗甚至大大超过设计指标。从收集的各水泥企业实际运行情况的资料来看,4000t/d以上(包括4000t/d)生产线水泥企业按年度统计熟料烧成标煤耗为l04.3~123㎏/t熟料;2000~4000 t/d (包括2 000t/d)生产线水泥企业按年度统计的熟料标煤耗为110.9~132.3㎏/t熟料;l000~2 000t/d(包括l000t/d)生产线水泥企业按年度统计的熟料标煤耗平均为133.3㎏/t熟料左右:1000t/d以下新型干法生产线水泥企业按年度统计的熟料标煤耗平均为l40.8㎏/t熟料左右。
目前大中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过程中各工段加工电耗见表1。
表 1 大中型干法水泥生产过程中各工段加工电耗
项 目 |
原材料
破碎、均化 |
生料
粉磨 |
生料
均化 |
熟料
煅烧 |
水泥
粉磨 |
包装
运输 |
合计 |
球磨 |
电耗(kWh/t水泥) |
5.5 |
26.4 |
6.6 |
24.2 |
41.8 |
5.5 |
110 |
生产线 |
百分比(%) |
5 |
24 |
6 |
22 |
38 |
5 |
100 |
辊式磨 |
电耗(kWh/t水泥) |
5 |
24 |
6 |
22 |
38 |
5 |
100 |
生产线 |
百分比(%) |
5 |
24 |
6 |
22 |
38 |
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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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443—2007(水泥厂节能设计规范》中要求新建新型干法生产线各子系统电耗分布如下:
(1)石灰石破碎车间综合电耗值为2kWh/t(石灰石)。
石灰石破碎的电耗不包括碎石输送用电量。
(2)原料粉磨系统电耗值为l7~22kWh/t(生料)。
原料粉磨的电耗不包括废气处理用电量。
(3)烧成系统电耗值为24~30kWh/t(熟料)。
烧成系统的电耗计算范围从生料均化库底至熟料库顶。
(4)煤粉制备系统电耗值为25~35kWh/t(煤粉)。
煤粉制备的电耗包括煤粉输送的用电量。
(5)水泥粉磨系统电耗值为33~42kWh/t(水泥)。
水泥粉磨的电耗不包括熟料库底的用电量。
(6)包装系统电耗值为l.2kWh/t(水泥)。
包装系统的电耗包括水泥库底的用电量。
考虑废气处理及熟料库底的电耗,对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和水泥生产线的综合电耗的计算可以提供一定参考。
为了较全面地了解我国水泥粉磨站的水泥综合电耗指标情况,科学地制定GBl6780—2007(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中有关水泥粉磨站的水泥综合电耗指标,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对国内已投产的水泥粉磨站进行了大量调研工作,同时也调查了部分不同窑型水泥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系统的水泥综合电耗指标情况,并征求了部分水泥粉磨方面专家的意见。
基本情况如下:
(1)现有水泥粉磨站主要特点:
1)水泥粉磨系统采用的流程种类多;
2)单套系统的规模差别大:
3)混合材种类多、易磨性差别大;
4)技术和管理水平差别大。
因此,不同水泥粉磨站的水泥综合电耗相差较大。
(2)现有水泥粉磨站水泥综合电耗大致情况
1)可比水泥综合电耗为34~48kWh/t的水泥产量≥90%:
2)可比水泥综合电耗<34kWh/t的水泥产量≤5%;
3)可比水泥综合电耗>48kWh/t的水泥产量≤5%:
4)可比水泥综合电耗>45kWM的水泥产量≤20%;
(3)近几年新建的水泥粉磨站,规模一般都在20万吨/年以上,50万吨/年以上的也占一定比例,如采用辊压机等先进技术和装备,则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可以达到34~38kWh/t。
由于各厂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生产情况相差比较大,因此在能耗计算时应对一些影响能耗的主要因素进行修正,如处于高海拔地区的水泥企业的能耗肯定比平原地区的水泥企业的能耗高,此外,由于水泥熟料和水泥的强度不一样,对能耗也会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如果水泥企业使用废弃物作为替代原料时,由于废弃物一般水分较高,烘干时需消耗大量燃料,使用废弃物时在熟料烧成过程中也可能会比不使用废弃物时熟料烧成热耗大大增加,对这一类国家政策鼓励的情况,在考核水泥企业能耗时应特考虑,将处理废弃物消耗的能耗从生产能耗中扣除。
对于利用窑头和窑尾废气进行余热发电和其它余热利用的情况.也应该将余热利用的热量折算成标煤量从能耗中扣除。
2.1 现有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确定
对于现有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中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和可比水泥综合电耗计算时,电耗折标煤量按电力折标准煤当量系数0.1229㎏/kWh计算。目前国内水泥中熟料的平均配比为75%左右.因此可比水泥综合能耗计算中熟料的比例按75%计算.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和可比水泥综合能耗分别根据可比熟料综合标煤耗和可比熟料综合电耗及可比水泥综合电耗计算后经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并包含混合材烘干所消耗的约2㎏/t标煤耗。对于4000t/d以上(含4000t/d)生产线.熟料综合标煤耗限额定为125kg/t.熟料综合电耗定为70kWh/t,水泥综合电耗定为1lOkWh/t:对于2000~4000t/d(含2000t/d)生产线,熟料综合标煤耗限额定为130kg/t,熟料综合电耗定为75kWM.水泥综合电耗定为115kWh/t;对于1 000~2000t/d(含1000t/d)生产线.熟料综合标煤耗限额定为135kg/t.熟料综合电耗定为78kWh/t,水泥综合电耗定为120kWh/t:对于1000t/d以下生产线.熟料综合标煤耗限额定为140kg/t.熟料综合电耗定为80kWh/t.水.泥综合电耗定为125kWh/t。按照以上修正方法进行修正后.各能耗限额见表2。
表 2 现有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分类 |
可比熟料综合煤耗限额限定值(kgce/t) |
可比熟料综合电耗a限额限定值(kWh/t) |
可比水泥综合电耗b限额限定值(kWh/t) |
可比熟料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kgce/t) |
可比水泥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kgce/t) |
4000t/d以上
(含4000t/d) |
≤120 |
≤68 |
≤105 |
≤128 |
≤105 |
20004000t/d
(含2000t/d |
≤125 |
≤73 |
≤ll0 |
≤l34 |
≤109 |
1000~2000t/d
(含1000t/d) |
≤130 |
≤76 |
≤ll5 |
≤139 |
≤114 |
1000t/d以下 |
≤135 |
≤78 |
≤120 |
≤145 |
≤ll8 |
水泥粉磨企业 |
— |
— |
≤45 |
— |
— |
a对只生产水泥熟料的水泥企业;b对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包括水泥粉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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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确定
对于新建水泥企业.4 000t/d以上(含4 000t/d)生产线熟料综合标煤耗限额定为ll5kg/t.熟料综合电耗定为64kWh/t,水泥综合电耗定为95kWh/t:对于2 000~4 000t/d(含2 000t/d)生产线,熟料综合标煤耗限额定为120kg/t.熟料综合电耗定为67kWh/t.水泥综合电耗定为98kWh/t:按照以上修正方法进行修正后.各能耗限额见表3。
表 3 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分类 |
可比熟料综合煤耗限额限定值(kgce/t) |
可比熟料综合电耗a限额限定值(kWh/t) |
可比水泥综合电耗b限额限定值(kWh/t) |
可比熟料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kgce/t) |
可比水泥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kgce/t) |
4000t/d以上
(含4000t/d) |
≤110 |
≤62 |
≤90 |
≤118 |
≤96 |
2000~4000t/d
(含2000t/d) |
≤115 |
≤65 |
≤93 |
≤123 |
≤100 |
水泥粉磨企业 |
— |
— |
≤38 |
— |
— |
a对只生产水泥熟料的水泥企业;b对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包括水泥粉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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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目标值的确定
对于现有水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目标值,4000td以上(含4000td)生产线,熟料综合标煤耗限额定为ll2kg/t.熟料综合电耗定为62kWh/t.水泥综合电耗定为90kWh/t:对于2000~4 000td(含2000td)生产线,熟料综合标煤耗限额定为117kgt.熟料综合电耗定为64kWh/t.水泥综合电耗定为95kWh/t:按照以上修正方法进行修正后.各能耗限额目标值见表4。
表 4 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目标值
分类 |
可比熟料综合煤耗限额限定值(kgce/t) |
可比熟料综合电耗a限额限定值(kWh/t) |
可比水泥综合电耗b限额限定值(kWh/t) |
可比熟料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kgce/t) |
可比水泥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kgce/t) |
4000t/d以上
(含4000t/d) |
≤107 |
≤60 |
≤85 |
≤114 |
≤93 |
200~4000t/d
(含2000t/d) |
≤112 |
≤62 |
≤90 |
≤120 |
≤97 |
水泥粉磨企业 |
— |
— |
≤34 |
— |
— |
a对只生产水泥熟料的水泥企业;b对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包括水泥粉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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