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作为建筑施工混凝土供应方法之一,凭借其优越性,在工程建设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记者1月4日获悉,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不断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采取巡查、大检查、原材料抽检、现场实体混凝土抽检、应用信息平台等多种检查方式,督促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完善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使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预拌混凝土在建设工程中的用量也不断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崇安、南长、北塘、滨湖、新区、锡山、惠山7个区范围内共使用预拌混凝土约2400万立方米,与2010年相比略有增长。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可靠性、安全性,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日前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了质量专项检查。重点对原材料的进场复验、配合比的设计调整控制、生产计量系统的误差控制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试块留置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对混凝土试块强度及水泥、砂、石等原材料也进行了实物抽测。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预拌混凝土质量总体上比较稳定,大部分生产企业质保体系基本健全,质量技术人员配置能够满足生产质量控制的需要,且基本能按照标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存在无资质的预拌混凝土小搅拌站向施工现场供应混凝土,这些小搅拌站没有任何质量控制,以低价的手段将预拌混凝土供应至施工现场,浇筑地坪、二次结构等混凝土构件。有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能保证对每日使用的多批次水泥进行及时复验,部分原始记录也欠规范等。“倘若有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用到工程上,将给工程埋下质量隐患。”无锡市混凝土协会邵会长说,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商品混凝土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商品混凝土浇筑、养护、检验过程进行监理。重点工程或特殊部位商品混凝土施工,必须要求监理单位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旁站监理。据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负责人介绍,混凝土是工程的结构材料,关系重大,所以质量问题不容忽视。生产企业应严格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管理,所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要满足混凝土配比的要求,严控生产过程,使出厂时混凝土中各种原材料与混凝土的配合比要求一致。行业管理部门须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同时要做好技术指导,规范混凝土的生产管理秩序,保证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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