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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告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之一) 元旦起实施
类别:国际水泥|实用技术  日期:2011-8-23  来源:  点击率:76248  打印 关闭

      为加强水泥企业的质量管理,规范企业内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产品质量,现制订《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予以公告。
  本规程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和《水泥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泥企业管理,保证和稳定水泥及水泥熟料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水泥、水泥熟料的产品标准,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水泥和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第三条水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按照GB/T19000-ISO9000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有效运行。水泥企业应建立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否决权,并设立质量基金,用于开展质量活动和奖励对企业质量管理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企业最高管理者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化验室主任在企业法人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具体负责。
  第五条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和省级建材行业协会应加强对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企业应确立以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负责的质量管理组织和设立符合《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的化验室。
  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各车间和职能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企业化验室内设控制组、分析组、物检组和质量管理组等,分别负责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检验、控制、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质量管理组织的职责
  1、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制定质量奖惩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并考核工作质量;
  5、组织企业内部质量审核;
  6、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7、监督企业质量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8、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各车间和职能部门的职责
  1、保证质量管理体系在本单位得到有效运行;
  2、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活动;
  3、严格执行质量管理组织和化验室的质量指令;
  4、完成本单位涉及的质量指标或质量目标。
    化验室的职责和权限
  1、质量检验
  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掌握质量动态,保证产品检验的可追溯性。
  2、质量控制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燃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指标,组织实施过程质量控制,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与预防能力,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的合格确认和验证
  严格按照相关产品标准和企业制定的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合格确认程序进行确认和验证,杜绝不合格水泥和水泥熟料的出厂。
  4、质量统计和分析
  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及时进行质量统计,做好分析和改进工作。
  5、试验研究
  根据原燃材料、助磨剂、混合材等材料的变更情况及用户需求,及时进行产品试验研究,提高水泥和熟料质量,改善产品使用性能。
  6、化验室具有水泥和水泥熟料出厂决定权。
  第八条化验室人员配备
  化验室应配备主任、工艺、质量调度、统计及检验等人员。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配备一定数量科研人员。检验人员人数应能满足检验工作需要,一般不得低于全厂生产职工总数的4%,或不得少于12人。
  化验室人员任职要求
  1、化验室主任:必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或从事化验室工作多年,具备较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坚持原则,熟知生产工艺、相关标准和质量法规,并取得省级以上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材行业协会或其授权的建材质检机构签发的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资格证书。化验室主任的任命和变动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工艺、质量调度人员:具备初级职称以上资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经过专业训练,掌握水泥生产理论知识和检验技术,熟知有关标准和规章制度。
  3、质量统计人员:具备初级职称以上资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经过专业训练,掌握水泥生产理论知识和相关统计技术,熟知有关标准和规章制度,并取得省级以上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材行业协会或其授权的建材质检机构签发的水泥企业质量统计员资格证书。
  4、检验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熟知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控制项目、指标范围及检验方法,经专门培训、考核,取得省级以上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材行业协会或其授权的建材质检机构签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5、化验室人员要相对稳定,化验室业务骨干的任用和调动应征求化验室主任的意见。
    第九条企业化验室的认定
  化验室需取得合格证:日产熟料4000吨及以上规模的企业需取得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颁发的化验室合格证,其他水泥企业需取得各省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各省级建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化验室合格证。
  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管理办法、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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